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大力引导、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发现
并向企业报告安全风险隐患
通过12351四川省总工会职工服务热线
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切实发挥职工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第一知情人的“哨兵”作用
四川省总工会制定并印发了
《四川省职工争做安全生产“吹哨人”奖励暂行办法》
报告、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
将视情况给予500元、1000元、5000元奖励
快跟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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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七)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或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第二章 奖励范围及标准
第十条 对因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奖励无法发放的,视为放弃领奖权利。
第三章 报告办理流程
第十一条 “吹哨人”发现事故隐患,应按照所在单位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程序向本单位相关受理机构和工会组织报告,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收到报告后,及时跟踪、监督相关受理机构开展核查处理。
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于每年5月10日、11月10日前,对本地区(行业、单位)所属下级工会提交的奖励申请进行汇总,并提出审核意见,统一提交省总工会。
第四章 举报办理流程
第十三条 12351四川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设立“12351+安全生产”举报专线。生产经营单位对“吹哨人”所报告事项不受理、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或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的,“吹哨人”可在线拨打12351,根据语音提示选择“安全生产”专线进行举报。
第十四条 12351四川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接到“吹哨人”举报线索后,按程序生成工单并移交属地总工会,属地总工会应会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核查处理结束后,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告知“吹哨人”,并将工单办理结果报告至12351四川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
第十五条 属地总工会在举报事项核查处理结束后,对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协助“吹哨人”提出奖励申请,并出具认定意见,逐级进行申请。
第五章 奖励拨付流程
第六章 “吹哨人”权益保障
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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